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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類型的企業和個人如何享受社保費減免優惠?一組問答為你講清楚
最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于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49號),決定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新政策執行后,不同類型的企業和個人如何享受社保費減免優惠?一組問答給你講清楚。
2020年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下限可繼續執行2019年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準政策,也可以惠及按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準繳費的職工和所在單位。

答: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49號)規定,對中小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12月底。因此,在2020年2月-12月期間,中小微企業可以享受免征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優惠政策。
2020年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下限可繼續執行2019年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準政策,也可以惠及按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準繳費的職工和所在單位。

2020年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下限可繼續執行2019年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準政策,也可以惠及按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準繳費的職工和所在單位。

答:按照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實施期限政策規定,各省(除湖北省外)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征收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6月底。
你單位5、6月份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應該減半征收。如果你單位在政策出臺前已全額繳納了5、6月份的三項社保費單位繳費部分,在本地具體實施辦法正式出臺后,社保機構和稅務部門將根據你單位意愿和選擇,既可以沖抵你單位以后月份的繳費,也可以退回。

答:可以。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49號)規定,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繼續緩繳社會保險費至2020年12月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答:個體工商戶參加社會保險有兩種方式,分別是以單位方式參保和以個人身份參保。按照延長階 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實施期限政策規定,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單位方式參加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的,參照中小微企業享受單位繳費部分免征政策;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0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繳費。

答:可以。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0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繳費。2021年可繼續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對2020年未繳費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基數在2021年當地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范圍內自主選擇。

答:不會。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0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繳費。2021年可繼續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